- · 《经济体制改革》栏目设[09/30]
- · 《经济体制改革》数据库[09/30]
- · 《经济体制改革》收稿方[09/30]
- · 《经济体制改革》投稿方[09/30]
- · 《经济体制改革》征稿要[09/30]
- · 《经济体制改革》刊物宗[09/30]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2)
作者:网站采编关键词:
摘要:二 RCEP签署后,我国仍需在国内外制度衔接、风险防范以及进一步推动亚太一体化建设等方面着力,才能更好地把握RCEP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机遇。
二
RCEP签署后,我国仍需在国内外制度衔接、风险防范以及进一步推动亚太一体化建设等方面着力,才能更好地把握RCEP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机遇。
其一,积极推动国内制度建设与RCEP协议规则衔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扩大市场开放,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建设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面对未来的发展前景,除了货物、服务、投资三大市场准入领域以外,中国还要在RCEP自贸区建设中进一步推动新规则、新议题的谈判,包括推进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等方面的谈判。
其二,主动应对、防范、化解潜在风险。RCEP成员国家在经济发展水平、文化背景等方面差异较大,如何兼顾各方利益、维系RCEP稳定发展,是一项重要课题。对此,中国要做好相应准备工作,统筹发展与安全,科学采取风险评估措施,拟定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方案,对各类风险的产生做到防患于未然。
其三,进一步推进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RCEP是中国参与、推进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协议的最新成果,迫切需要拓展及深化与其他经济体的经贸关系。中国在推动、巩固RCEP发展成果的同时,积极寻找契机适时加入CPTPP将成为我国深度参与亚太区域经济与贸易发展合作的有力抓手。
(作者:林木西梁风雁,分别系辽宁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东北振兴研究中心研究员)
文章来源:《经济体制改革》 网址: http://www.jjtzggzz.cn/zonghexinwen/2021/0305/6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