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稿件要求: 1、稿件内容应该是与某一计算机类具体产品紧密相关的新闻评论、购买体验、性能详析等文章。要求稿件论点中立,论述详实,能够对读者的购买起到指导作用。文章体裁不限,字数不限。 2、稿件建议采用纯文本格式(*.txt)。如果是文本文件,请注明插图位置。插图应清晰可辨,可保存为*.jpg、*.gif格式。如使用word等编辑的文本,建议不要将图片直接嵌在word文件中,而将插图另存,并注明插图位置。 3、如果用电子邮件投稿,最好压缩后发送。 4、请使用中文的标点符号。例如句号为。而不是.。 5、来稿请注明作者署名(真实姓名、笔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E-mail地址等,以便联系。 6、我们保留对稿件的增删权。 7、我们对有一稿多投、剽窃或抄袭行为者,将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 二、投稿方式: 1、 请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 2、 编译的稿件,请注明出处并附带原文。 3、 请按稿件内容投递到相关编辑信箱 三、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方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方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方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若投稿人有违反该款约定的行为,则我方有权不向投稿人支付报酬。但我方在收到投稿人所投作品10日内未作出采用通知的除外。 5、 投稿人授予我方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投稿人委托我方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积极承接政府职能全面参与社会治理

来源:经济体制改革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7-09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近年来,江苏省科协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顺应深化改革要求,大力培育和创新发展学会组织,深入实施学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有序推动学会承
近年来,江苏省科协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顺应深化改革要求,大力培育和创新发展学会组织,深入实施学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有序推动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学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日益显现。 正确定位,筑牢学会承接政府职能工作的思想基础 在实际工作中,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既是推进市场化体系改革的重要举措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也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取向,又是学会参与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学会依托其学术权威性、社会公益性、行业公认性和第三方评价的公正性等属性,不仅是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也应该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学会承接政府职能是社会治理主体的回归本位,更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科协及所属学会组织理应履行科技创新、公共社会事务管理、社会公共服务等职能。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既能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中的“缓冲器”、“调节器”和“润滑器”作用,也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迫切要求。 把握重点,切实强化学会承接政府职能的各项举措 一是大力实施学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为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提供能力保障。连续三年争取省政府设立财政专项3100万元,专题用于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打造30家左右社会信誉好、发展能力强、学术水平高、服务成效显、内部管理规范的综合示范学会。先后建成协同创新服务基地和科技思想库基地各20个、科技服务站和首席专家(工程师)各200个等一批服务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已建创新平台,累计实现科技成果转让262项、科技攻关354项、项目成果转化358项,学会组织参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能力不断提升。 二是建立能负责、能问责的工作机制,为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提供机制保障。引导学会依法、自主、民主办会,建立与承接职能相适应的规范运行机制。推进学会秘书处专职班子建设,63家省级学会先后实现秘书长专职化。引导示范学会和新换届学会普遍建立监事会,建立自我管理、约束、监督机制。鼓励发展新会员特别是大学生、研究生会员和海内外高端人才,学会会员动态年均增长5%以上。深入实施党建强会计划,及时将党的意志转化为群众工作的意志,学会党的工作小组实现全覆盖。 三是积极开展学会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进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提供经验保障。江苏在全国率先出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协及所属科技社团服务职能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召开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座谈会,促成8个职能部门与24家学会签订22个转移职能试点项目。在试点工作引领下,全省共有273家省市县级学会,先后承接了582项职能或社会化服务项目。省“双创计划”评审工作,是省科协及所属学会承接的各级党委政府关注度最高、资助力度最大、评审程序最为复杂、海内外科技人才最多的项目,共涉及双创人才848人和创新团队87个,让服务对象、职能部门、学会组织均表示满意。 明晰思路,全面扩大学会承接政府职能试点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中办、国办文件要求,研究制定江苏省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交省委深改组研究确定。 二是全面推进首批试点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效,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18个典型案例,健全完善政策法规、竞争择优、价格形成、规范运行、过程控制、绩效评估机制。 三是召开扩大试点工作座谈会,部署落实35家省级学会承接14个职能部门30个项目等工作,实施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百千万”计划,建立50个创新创业服务基地、100个科技中介服务机构、1000名的创业培训导师队伍,每年培育名创新创业人才进入科技孵化平台! 近年来,江苏省科协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顺应深化改革要求,大力培育和创新发展学会组织,深入实施学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有序推动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学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日益显现。 正确定位,筑牢学会承接政府职能工作的思想基础 在实际工作中,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既是推进市场化体系改革的重要举措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也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取向,又是学会参与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学会依托其学术权威性、社会公益性、行业公认性和第三方评价的公正性等属性,不仅是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也应该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学会承接政府职能是社会治理主体的回归本位,更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科协及所属学会组织理应履行科技创新、公共社会事务管理、社会公共服务等职能。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既能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中的“缓冲器”、“调节器”和“润滑器”作用,也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迫切要求。 把握重点,切实强化学会承接政府职能的各项举措 一是大力实施学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为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提供能力保障。连续三年争取省政府设立财政专项3100万元,专题用于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打造30家左右社会信誉好、发展能力强、学术水平高、服务成效显、内部管理规范的综合示范学会。先后建成协同创新服务基地和科技思想库基地各20个、科技服务站和首席专家(工程师)各200个等一批服务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已建创新平台,累计实现科技成果转让262项、科技攻关354项、项目成果转化358项,学会组织参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能力不断提升。 二是建立能负责、能问责的工作机制,为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提供机制保障。引导学会依法、自主、民主办会,建立与承接职能相适应的规范运行机制。推进学会秘书处专职班子建设,63家省级学会先后实现秘书长专职化。引导示范学会和新换届学会普遍建立监事会,建立自我管理、约束、监督机制。鼓励发展新会员特别是大学生、研究生会员和海内外高端人才,学会会员动态年均增长5%以上。深入实施党建强会计划,及时将党的意志转化为群众工作的意志,学会党的工作小组实现全覆盖。 三是积极开展学会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进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提供经验保障。江苏在全国率先出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协及所属科技社团服务职能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召开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座谈会,促成8个职能部门与24家学会签订22个转移职能试点项目。在试点工作引领下,全省共有273家省市县级学会,先后承接了582项职能或社会化服务项目。省“双创计划”评审工作,是省科协及所属学会承接的各级党委政府关注度最高、资助力度最大、评审程序最为复杂、海内外科技人才最多的项目,共涉及双创人才848人和创新团队87个,让服务对象、职能部门、学会组织均表示满意。 明晰思路,全面扩大学会承接政府职能试点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中办、国办文件要求,研究制定江苏省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交省委深改组研究确定。 二是全面推进首批试点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效,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18个典型案例,健全完善政策法规、竞争择优、价格形成、规范运行、过程控制、绩效评估机制。 三是召开扩大试点工作座谈会,部署落实35家省级学会承接14个职能部门30个项目等工作,实施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百千万”计划,建立50个创新创业服务基地、100个科技中介服务机构、1000名的创业培训导师队伍,每年培育名创新创业人才进入科技孵化平台!

文章来源:《经济体制改革》 网址: http://www.jjtzggzz.cn/qikandaodu/2021/0709/765.html



上一篇:电子商务法拟明年出台
下一篇:论机构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的协同推进

经济体制改革投稿 | 经济体制改革编辑部| 经济体制改革版面费 | 经济体制改革论文发表 | 经济体制改革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